各位代表: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大学章程草案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我校大学章程经充分论证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已形成《长春理工大学章程(草案)》,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大学章程的重要意义
大学担负着引领发展、创造未来的崇高使命,其发展运行有着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日趋活跃,各种文明走向世界,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的途径日益广阔。只有遵循高等教育的自身规律,大学才能面向未来、走向世界,对人类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规范高等学校按客观规律发展,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2012年11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由此可见:制定大学章程是根据客观规律推进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依法办学的前提要求,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是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
二、大学章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大学的外部关系问题
在制定大学章程的过程中,须处理好大学的外部关系。即: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章程明确大学的法律地位,利用章程来保护、行使和规范办学自主权;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章程必须关注、加强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各种联系,要为积极服务社会,同时接受社会给予的合作研究、合作培养人才、资金支持等各种回报;大学与大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章程要对大学之间的学术合作、合作办学、国际合作与国际交流等活动做出规定,以促进大学的国际化、促进大学之间的合作。
2、大学的内部关系问题
大学章程对于大学的内部关系,在于依据章程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使大学管理权责明晰,运行合理、规范和高效,保障大学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目前社会环境和教育发展背景下,制定章程的过程,就是进一步理顺大学管理体制、规范大学管理秩序、科学管理大学的过程;以制定大学章程为契机,推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对大学自身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做明晰的界定和规定,将为我国大学形成科学管理机制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为此需要在大学章程中进一步明确大学内部一些核心和关键组织的权力与责任。主要包括: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中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人员构成、权力和责任;校、院两级管理权限以及领导体制;大学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限;师生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三、章程起草过程
1、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章程的起草修订工作。2012年5月,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了《长春理工大学修订大学章程工作方案》,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明确安排,提出章程起草过程中要遵循民主求实、开拓创新、依法办事的原则和精神,要求章程的修订工作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
2、认真研究,反复研讨、充分论证。秘书组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指导下开展章程建设工作,认真梳理了学校办学历史,总结了办学成就,将学校办学理念、体制机制改革、教授治学、师生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凝练运用到章程内容中;对于章程内容反复推敲,部分章节几易其稿,充分反应我校实际情况和办学特色。
3、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广泛的征求意见。向包括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省内主要高等学校校长和光机所、应化所所长,教育厅、科技厅、发改委等政府部门领导以及国家国防科工局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离退教工代表,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一百余人发出征求意见稿。他们在学校定位与发展特色、学校功能、学术体系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定、学院的领导体制等方面为章程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4、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与论证。在章程起草过程中,举行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三次,对章程中的关键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学校领导还亲自参章程的修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各位代表,《长春理工大学章程(草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使我校大学章程建设成为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的有效过程;在取得广泛共识之后,按程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本次提请审议的大学章程草案,是我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完成的“长春理工大学宪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各位代表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通过章程是本次教代会对学校的一大历史性贡献,必将载入学校的光辉史册。
《长春理工大学章程(草案)》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春理工大学章程修订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