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2009年6月8日,我校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校部办公楼301会议室隆重举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邴正、副院长邵汉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互聘研究员代表,我校党委书记于佩学、校长于化东、纪检委书记邹志臣、副校长史国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互聘教授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仪式由史国权副校长主持,在愉快、友好的氛围中,邴正院长和于化东校长分别代表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和长春理工大学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后,邴正院长和于化东校长分给为两个单位互聘教授、研究员代表颁发了互聘教授、研究员聘书,于佩学书记和邴正院长发表了讲话。
于佩学书记指出,本次合作是长春理工大学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发展历史上的大事,特别是长春理工大学改革发展中的大事,两个单位自2003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在双方的努力下,在教学、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校收益颇深,本次协议在内容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在今后的合作中,更要充分利用好各自资源,认真交流,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推动两个单位更好的向前发展。邴正院长强调,理工需要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人文社会科学需要理工背景,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形势下,我们的合作会更好的为吉林省地方经济出谋划策,一定会有力的推动吉林振兴,希望我们的合作圆满成功。
此次合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科研等方面的合作细节,将有力推动我校人文社会学科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签字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在校部办公楼前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