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制印发了关于《教育系统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指引的通知》,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法定职责、教职工和学生法律义务、保障参与防疫工作教职工合法权益、安排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因疫情原因无法按要求返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平衡疫情防控要求与权益保护、加强干部师生法治教育等八个方面,逐条明确法律依据和工作举措,为学校各相关部门依法防控提供了工作参考。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要求,现转发给各单位,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同时,将该文件作为长春理工大学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第三期学习内容,请各单位学习并宣传。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指引》的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20年3月20日